拐卖儿童案件家属如何追偿?民法典司法解释来了 明确支持寻亲费用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该解释自2024年9月27日起开始实施。此司法解释针对民法典施行后社会关注的新情况及审判实践中的争议问题,旨在明晰责任界限,解决纠纷。
对于拐卖儿童案件中家属的追偿问题,解释明确规定支持赔偿监护人为寻回被拐儿童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时间、金钱成本,以减轻受害者家庭的负担。同时,解释清晰界定了严重精神损害的标准,强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或近亲属关系严重受损的,构成民法典定义下的严重精神损害。
在处理被监护人侵权责任方面,解释对农村留守儿童、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及校园欺凌等问题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指导。为平衡非近亲属监护人的责任与未成年人利益,解释允许赔偿费用优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出,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补足,并确保保留被监护人生存与教育所需的基本费用。
关于离异夫妻对孩子侵权责任的归属,解释确立了共同承担责任的原则,即使一方未与孩子共同生活,也不能成为免责理由,除非继父母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此举旨在加强离异父母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感。
此外,解释还涉及受托监护人的责任范围、校园欺凌中教育机构的责任界定、未投保交强险车辆事故的赔偿、自我伤害的交通事故赔偿、拼装车与报废车事故责任、禁养烈性犬伤人的赔偿,以及高空抛物的责任分配,特别是找不到直接侵权人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及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需承担的责任顺序。
这一系列规定旨在通过具体的法律解释,强化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明确法律责任,促进社会和谐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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