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违规 联创股份实控人收警示函
10月14日晚间,联创股份(SZ300343,股价5.70元,市值60.93亿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洪国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对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0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山东证监局在《警示函》中表示,作为联创股份时任董事长,李洪国存在信息披露违规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李洪国的信披违规问题分别发生在2016年和2021年。
2016年4月,联创股份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上海激创广告有限公司和上海麟动市场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00%股权时,李洪国与股份认购方的相关出资人签署了《差额补足协议书》,但却未及时将该信息告知公司,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而在2021年10月,山东泰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泰仁)以1.28亿元价款购买联创股份子公司上海趣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趣阅)100%股权,李洪国就上海趣阅能够及时回收应收账款为山东泰仁提供了担保,但李洪国未将该信息告知公司,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对于上述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李洪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山东证监局要求李洪国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并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李洪国表示,将吸取教训,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合规和自律意识,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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