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雇水军拉其它游戏玩家不可取 法院判决界定不正当竞争

互联网娱乐产业的迅速扩张伴随着网络游戏市场的急剧增长,加剧了游戏间的竞争态势。在此背景下,网络平台为游戏运营商开辟了广阔的市场推广空间,促进了新颖商业模式和竞争策略的诞生。近期,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处理了一起涉及网络游戏“水军”诱导玩家转换游戏的不正当竞争案件,通过细致的利益权衡,界定了网络竞争中的诚信原则与商业道德界限,鼓励企业依靠创新强化核心竞争力,并倡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网络竞争环境的健康发展。

案例中,一家江苏网络公司因独占运营一款名为《某岛》的游戏而遭遇了玩家数量与收益的突发性下滑。调查揭示,此现象并非源于游戏本身的问题,而是由于竞争对手——武汉某网络公司通过部署“水军”在游戏内诱导玩家转向其运营的其他游戏,使用赠送游戏内物品等手段吸引玩家,并引导他们离开原游戏。江苏公司与武汉公司交涉无果后,诉诸法律,指责其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了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武汉公司利用“水军”恶意拉拢玩家的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与诚信原则,侵犯了江苏公司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据此,判决武汉公司需停止此类行为,并赔偿江苏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总计705,500元。武汉公司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强调,即使在法律未明确列举的情形下,任何违反诚信原则、商业道德,损害竞争对手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均可能被视为不正当竞争。此案不仅保护了合法游戏运营商的利益,还对网络竞争中新兴的不正当行为给出了法律界定,重申了网络环境中同样需遵循的基本商业伦理和公平竞争的重要性。同时,判决传达出支持科技创新与维护市场公平并重的信号,强调在追求技术进步的同时,企业应通过正当途径提升竞争力,共同营造健康、诚信的网络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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