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机关报:档案造假容不得半点姑息 严惩不贷
四川省纪委监委近日披露了宝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沈雷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沈雷通过伪造假学历获取职位,大肆收取“感谢费”,并频繁出入娱乐场所。如今,他虚假的风光已经褪去,留下的只有悔恨和自责。
干部档案记录着个人基本信息和工作履历,是组织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如果在档案上造假,不仅反映了个人道德品质问题,更是对党规党纪的漠视,表现出对党的不忠诚和不老实。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或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将受到警告、严重警告甚至更严重的处分。此外,在录用、考核、职务晋升等过程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也将受到相应处分。弄虚作假以骗取各种利益的,同样会受到严惩。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为了追求名利,不惜篡改造假,欺骗组织。这些人往往利欲熏心,企图通过钻漏洞、走捷径来攫取名利。沈雷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他利用学历造假获得信任,入职不久就开始收受红包,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另一位“假干部”苟于洋也通过造假逐步升迁,最终因投机钻营而堕落。
整治档案造假行为至关重要。必须严格审核标准,加强新收集档案的审核力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大对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一经查实,必须严厉惩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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